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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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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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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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