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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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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15-038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公司股份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增持参与人的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公司拟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股票稳定的具体方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分析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三、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通过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规范运作和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公司业绩,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 11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15-03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6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65号)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附件: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1565号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5年6月16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经审核,现提出如下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除用于项目建设外,拟利用不超过129,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预计每年可为上市公司节省财务费用6,579.00万元。上市公司近三年每股股利保持在0.15元。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资产负债率、未来支出计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是否发生变化。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本次收购标的为荣达矿业少数股权,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下降22.77%。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如存在不利影响,补充提示相关风险及管理层的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探矿权的历史权属及税费缴纳情况,包括并不限于矿业权权利人取得方式和时间、审批部门层级、使用情况、权属变更情况、相关成本费用支出及会计处理等。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探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和核查评审及备案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请你公司结合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建设进度,补充披露是否已具备相应的矿产资源开发条件,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请材料显示,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矿业权涉及需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相关价款均已缴清。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矿业权的权属续期情况,包括并不限于续期的方式和时间、审批部门、使用期限、未来支出情况等,续期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荣达矿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矿业权项目立项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情况。2)环评验收报告、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获得相关环保部门批复的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申请材料显示,2013年4月,你公司以配售股份募集资金214,252.31万元收购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持有的荣达矿业51%股权,本次收购荣达矿业少数股东权益49%股权评估作价261,743.66万元。荣达矿业2012年的净利润为36,319.12万元,2013年、2014年由于受安全事故停产影响净利润分别为11,936.98万元、5,441.57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同行业收购标的作价情况及荣达矿业前次收购后净利润大幅下滑情况,补充披露本次收购荣达矿业的少数股东权益作价大于其控股股权评估作价的合理性。2)结合2015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补充披露荣达矿业2015年预测数据的合理性及201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补充披露荣达矿业:1)主要产品产销量、价格,及变动原因。2)主要客户及供应商。3)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与荣达矿业毛利率的差异及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 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如在 30 个工作日内不能披露的,

 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向我会递交延期反馈回复申请,经我会同意后在 2个工作

 日内公告未能及时反馈回复的原因及对审核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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