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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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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5-03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要求,内蒙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实现上市公司价值和企业发展,郑重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有条件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了本公司稳定股价、维护市值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持有或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坚定投资者持有公司股票的信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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