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特制定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将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不少于2000万股,且上述股票6个月内不卖出。
二、公司鼓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经营层将继续做好公司经营工作,坚定投资者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以持续回报股东为目标,努力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
四、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投资者交流与互信,使投资者增进对公司的认知,共同见证公司发展。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