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9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泰桥梁(证券代码:00265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宝鹰股份(证券代码:002047)、千红制药(证券代码:002550)、华孚色纺(证券代码:002042)、圣农发展(证券代码:002299)、福日电子(证券代码:600203)、赢合科技(证券代码:300457)、光明乳业(证券代码:60059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