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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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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①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②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煤价水平保持区间稳定,但受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及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利用小时同比降幅扩大,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地规范运作,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了平稳发展的目标。

 (1)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运营稳定。

 在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及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梅县荷树园电厂积极应对,抓好安全稳定生产,实现了二季度发电量较一季度有所回升,上半年发电量同比保持稳定的良好局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巩固稳定在高效清洁能源发电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2)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各个项目的建设工作。2015年2月,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正式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目前,公司正积极抓好建设筹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正式开工,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贯彻新能源电力“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奠定重要一环。

 (3)金融投资板块稳健发展。

 公司将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同时,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的大金融平台,培育打造 “宝新金控”金融产业集群,形成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实现金融板块与电力板块的良性互动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民营银行筹建事宜积极有序推进,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发起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简称“客商银行”)。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亿元,持有其30%的股份。公司正积极按照政策指引,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深入推动客商银行筹建事宜,为公司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详见公司2015-038、2015-039号公告)

 (4)再融资顺利推进,资金筹措得当。

 ①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中期票据10 亿元,并于6月18日成功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6亿元;(详见公司2015-037、2015-041号公告)

 ②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871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于2015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72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将继续全力做好此次非公开发行申报,力争早日获得核准并完成发行,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详见公司2015-026至032号、2015-042至043号公告)

 (5)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实施,制度创新引领机制创新。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首期参加对象共计25人,已于2015年6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购买平均价为13.652元/股。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公司基础制度设计,是一项新建立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牵引,聚合优秀人才加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详见公司2015-019、2015-024、2015-025、2015-035号公告)

 (5)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实施,制度创新引领机制创新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 首期参加对象共计25人,已于2015年6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公司基础制度设计,是一项新建立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牵引,聚合优秀人才加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详见公司2015-019、2015-024、2015-025、2015-035号公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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