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贺国英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贺国英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贺国英或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经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以及《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冀证监发〔2015〕111号)有关规定相关规定,贺国英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29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三、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承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贺国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2%。贺国英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其他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