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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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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中国证券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努力促进证券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的状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君股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形成以下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持股股东分别作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何佳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

 3、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勇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利君股份的股份。

 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持股股东分别作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何佳女士承诺拟以个人自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市值不低于2.5亿元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勇先生承诺拟以自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市值不低于0.36亿元的公司股份。

 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已积极参与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以及中国证券报发起的《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倡议》,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改革机遇,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四、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公司将通过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实地调研等形式不断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用实际行动坚定不移的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结合半年报业绩召开网上说明会,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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