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关于拟增持大连重工股份的函》,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相关文件精神,国投集团拟对本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具体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人: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对本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3.增持数量:不低于900万股。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5.国投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国投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744,81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7%。
2. 本次增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况。
3.本次增持事项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