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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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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3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研究决定,公司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韩书发先生、肖树彬先生,公司高管曹俊友先生、朱学新先生,公司监事周建华先生,以及贾保良先生,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承诺如下:

 1、增持人:公司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韩书发先生、肖树彬先生,公司高管曹俊友先生、朱学新先生,公司监事周建华先生,以及贾保良先生。

 2、增持计划目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3、增持计划日期:计划在未来近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进行增持本公司股票。

 4、增持计划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5、增持计划股份金额:邵长金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30,000元、宋德顺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30,000元、王文新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16,000元、贾保良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21,000元、韩书发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8,000元、肖树彬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13,000元、曹俊友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21,000元、朱学新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14,000元、周建华先生增持金额不少于30,000元。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7、其它说明:公司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贾保良先生、韩书发先生、肖树彬先生,公司高管曹俊友先生、朱学新先生,公司监事周建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近6个月内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在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3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8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承诺函。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承诺:

 自即日起,近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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