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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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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京山轻机 股票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5—39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
公司股份及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采取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9日,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票,大股东和公司承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制定如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含认购股份)、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三、通过投资者电话、深交所“e互动”或“互动易”平台,耐心、认真回答投资者提问,并就公司稳定证券市场的各种方式和措施向投资者进行说明,并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四、公司将继续做好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各项工作,在合适的条件下进行项目投资,切实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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