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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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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拟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实际控制人包叔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潘世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樑先生

 增持计划:

 1、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包叔平先生本人拟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含)19,000万元。

 2、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潘世雷先生、李静女士和董樑先生拟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含)210万元、55万元和30万元。

 二、增持目的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响应中国证监会【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公司将继续努力经营,抓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水平,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持续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5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该重大事项为涉及我公司互联网业务相关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二三四五,证券代码:002195)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7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小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双方在互联网信用支付平台项目建设上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拟同意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经营此项目,具体合作方式、内容与执行等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双方首先开通的产品是基于二三四五海隆金融“随心贷”系列“娱乐金”产品的网络支付应用,之后将继续拓展产品种类和各种应用场景。与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小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号:2015-058),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0日(周五)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58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小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5年7月9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三四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 “联通”)的全资子公司--小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沃科技”)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双方在互联网信用支付平台项目建设上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拟同意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经营此项目,具体合作方式、内容与执行等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双方首先开通的产品是基于二三四五海隆金融“随心贷”系列“娱乐金”产品的网络支付应用,之后将继续拓展产品种类和各种应用场景。

 一、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与小沃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9日,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与小沃科技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为满足互联网事业飞速发展的需要,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互联网信用支付平台项目建设上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特签署此协议。

 1、合作方式: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拟同意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经营此项目。

 2、合作方向:首先开通的产品是基于二三四五海隆金融“随心贷”系列“娱乐金”产品的网络支付应用,之后将继续拓展产品种类和各种应用场景,双方的合作目标是将此公司打造成互联网信用支付的第一平台。

 本意向书是双方的合作意向表达,是未来合作事务进一步开展的基础,具体合作方式、内容与执行等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与小沃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来,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程,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小沃科技的基本业务情况

 小沃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联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专注于移动互联网领域。小沃科技有限公司的定位为联通最核心的应用分发平台、联通唯一的手机游戏运营平台、联通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能力开放平台。小沃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四大产品,分别是综合性应用分发下载平台沃商店客户端,垂直游戏运营平台沃游戏客户端,线下应用分发渠道联通手机服务站,以及专注于家庭娱乐的V乐游戏大厅。根据中国联通公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小沃科技2014年末净资产为人民币21,700万元,净利润为1,700万元。

 三、本次与小沃科技合作的战略意义

 展望未来,公司管理层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已提出了将公司打造成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一流综合服务商”这一更高层次战略目标。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现有的超过4,200万用户的、规模巨大的“二三四五”互联网上网入口平台,除继续加大现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业务发展力度外,公司还将积极探索与布局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力争将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作为公司新的战略增长点,在为更广大的客户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全资子公司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专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拓展,目前已与国内多个知名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多款互联网金融产品。本次与小沃科技的战略合作将有效结合“二三四五”互联网平台的网络流量优势和品牌优势、二三四五海隆金融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及产品技术优势,并与小沃科技的品牌及资源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增值服务,增强用户粘性,不断提升“二三四五”互联网平台的品牌价值与商业价值。因此,本次与小沃科技的战略合作是公司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重要战略举措,亦将有效推动公司互联网业务的深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价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合作事项尚处于意向阶段,是否实施及实施细节仍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合作的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的情况确定,合作的达成尚需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内外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合作的实施尚存在不可预判的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2、本次公告信息仅为意向性协议内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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