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一、股份转让概述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精化”)接到控股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通知:2015年7月8日,天马集团与徐仁华先生,徐敏先生、郁其平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天马集团将其持有的天马精化30,320,3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按照受让方所持天马集团股份比例同比例分别转让给徐仁华先生13,559,265股;徐敏先生9,414,472股;郁其平先生7,346,623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控股股东天马集团持有公司148,420,360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25.9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徐仁华先生持有公司26,333,533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4.61%;徐敏先生持有公司24,102,904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4.22%;郁其平先生持有公司15,127,923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2.65%;天马集团持有公司11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7%%,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512000040348
法定代表人:徐仁华
经营范围:对医药、化工、房地产、酒店旅游、轻工行业的投资及管理;代理采购及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
主要股东:徐仁华(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44.72%);徐敏(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31.05%);郁其平(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24.23%)。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徐仁华先生,现担任天马集团董事长,天马精化董事等职务,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44.72%,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受让方二:徐敏先生,现担任天马集团董事,天马精化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31.05%。
受让方三:郁其平先生,现担任天马集团董事,天马精化董事等职务,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比例24.23%。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日:2015年7月8日;
2、转让标的:天马集团持有的公司30,320,3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1,300,000股的5.31%;
3、股份转让数量:天马集团同意按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30,320,360股转让给受让方,其转让给受让方股份分别为:13,559,265股;徐敏先生9,414,472股;郁其平先生7,346,623股;
4、股票转让价格: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4.12元,总计124,919,883元人民币;
5、税费的承担:与本协议签署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由应缴方各自承担。
五、备查文件
天马集团与徐仁华先生、郁其平先生、徐敏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