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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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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5-039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经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并自查后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6 月17 日发布《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机电公司并自查后确认: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机电公司将遵守本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

 经公司发函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后确认:除继续通过合法方式适当增持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将遵守本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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