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都化工,股票代码:002539)已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筹划事项确定为收购涉及公司主营复合肥业务上游产业链的一家公司,该公司拥有磷矿资源,主要从事磷矿开采及磷酸一铵的生产销售,预估值为人民币约7-1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新都债,债券代码:112062)在公司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