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820万元。
特此公告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