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201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增加了 《关于拟收购标的企业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等报告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8人,代表股份数 335,769,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4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2人,共代理2人,持有股份 232,913,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02,856,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7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逐项表决《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2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5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6募集资金用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4.7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69,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反对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逐项表决《关于拟收购标的企业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1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68)
10.2《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69)
10.3《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差异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78)
10.4《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差异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79)
10.5《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80)
10.6《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81)
10.7、《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XYZH/2015XAA10070)
10.8、《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2015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XYZH/2015XAA10071)
10.9、《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3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72)
10.10、《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2015年3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73)
10.11、《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备考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77)
10.12、《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82)
10.13、《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5XAA10083)
10.1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055A号)
10.15、《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6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56A号)
上述各项子议案的逐项表决情况均为: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逐项表决获得通过。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等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1《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31日、2014年度、2013年度备考审计报告》(XYZH/2015XAA10076)
12.2《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XYZH/2015XAA10074)
12.3《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XYZH/2015XAA10075)
上述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均为:同意102,8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表决情况亦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向明、贺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