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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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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5-7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兴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对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其对深圳市鼎泰典当行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对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增资并设立云南东方金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议案名称:认购对象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第4-10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苑玲律师、黄雯绮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5-7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议

 2015年6月29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议》,为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提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开拓珠宝产业金融业务,但目前公司在同行业当中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提升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时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9亿股。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对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议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议后,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提议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全体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提交的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议,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转增股本需待公司2015年半年度审计结束、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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