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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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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49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本次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对象

 (1)向自然人张龙、马大鹏、王宇新、逄宇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慕威时尚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其预估值暂定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亿元,对价的30%(约3.6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70%(约8.4亿元)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15家影院运营公司100%的股权,及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

 根据其预估值暂定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亿元,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同时公司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目前在建及未来建设的商业地产项目中的电影院业态,均将由公司独家承租经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以锁价方式向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慕威时尚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影院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148.08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1)本次发行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本次交易对价中以股份支付的部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向标的资产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预计如下:

 向自然人张龙、马大鹏、王宇新、逄宇峰发行5,672,609股;向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753,106股。

 待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正式确定后,各方按照上述计算公式确定本次发行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721,77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1)本次向逄宇峰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张龙、马大鹏和王宇新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解锁1/3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解锁1/3股份,剩余1/3股份于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全部解锁。

 本次向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向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其认购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2014年度年报和未经审计的交易标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的公司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公司与自然人张龙、马大鹏、王宇新、逄宇峰及慕威时尚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上海世贸股份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交易协议的关于交易相关内容的核心条款均在如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下列规定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企业股权,该等企业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标的资产的企业均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实施本次交易购买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公司拟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董事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届时将一并审议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50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万达院线、代码:002739)自2015年5月13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公司于6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39号),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澳大利亚电影院线运营商Hoyts集团100%的股权,于6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41号),表示为推进公司国内业务快速发展,在本次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同时启动国内并购工作。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内项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拟向自然人张龙、马大鹏、王宇新、逄宇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慕威时尚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其预估值暂定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亿元,对价的30%(约3.6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70%(约8.4亿元)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向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15家影院运营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其预估值暂定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亿元,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向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慕威时尚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影院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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