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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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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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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即“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基金代码: 164907)、稳健收益类份额(即“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与积极收益类份额(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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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按《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118,001,362.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323,568,752.09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以最近一次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015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25%,因此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6.25%(=2.25%+4%)。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基金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A与E金融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5)如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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