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 先生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5年6月25日,谢保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5,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72%)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25日。
二、2014 年11月5日至11月 24日期间及 2015年4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文件,根据文件约定:公司股价低于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海通证券可冻结相应证券或资金。2015 年6月24日,海通证券追加质押谢保军先生高管锁定股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9%)。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原股东谢保军先生行使。
截至目前,谢保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3,951,56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4.98%,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额为220,35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60%。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