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股票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5-2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6月23日,公司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王建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建春先生自2015年6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尽快履行补选董事程序。
王建春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对王建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周之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周之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之胜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机械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河北省科技发明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宣化工程机械厂液压分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宣化工程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周之胜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详细内容及上述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股票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5-30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海先生主持,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并在不超过5亿元的总额度内循环使用,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或偿还银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借款总额范围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据公司实际需要具体进行办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5-31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并在不超过5亿元的总额度内循环使用,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或偿还银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借款总额范围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据公司实际需要具体进行办理。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常战芳、周之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高栋章、杨志军、宋学镜、周绍利、李涛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勇
注册资本:200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其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年初至公告日已发生的金额),在此期限和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借款主要是为了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6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9%。
五、独立董事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北宣工提供借款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缓解河北宣工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