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048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6月26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志辉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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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对下属公司实施债转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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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慧琴、李娟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