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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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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8号工房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张钊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张宝林董事、谢光董事、周爱琳董事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陈剑锋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1,893,000股。

 1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14.00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15.00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巍、方显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与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投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5-03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于2015年6月26日15:3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张宝林董事、谢光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张钊董事代行表决权;周爱琳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江红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2名监事及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张钊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宝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张宝林董事长、谢光董事、张钊董事、陈笠宝董事、王银燕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张宝林先生为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王福胜独立董事、王洪祥独立董事、江红董事组成,其中,王福胜先生为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王银燕独立董事、王洪祥独立董事、张钊董事组成,其中,王银燕女士为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银燕独立董事、王福胜独立董事、陈笠宝董事组成,其中,王银燕女士为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张钊先生担任新一届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江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岳东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江红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刘海波先生、张爱华先生、李学军先生、杨宝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件:简历

 1、张 钊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长安公司发动机技术处工程师、134车间副主任、总装二课课长,科技质量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发动机制造厂厂长、质量部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党支部书记,现任东安动力董事、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江 红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重庆长安金陵零部件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重庆长安汽车集团财务部副处长、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东安动力董事、总会计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海波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动力生产部计划室主任、209车间副主任,销售部副科长、科长,东安集团综合管理办企管部副主任、东安实业诺雷厂厂长,东安动力制造工程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爱华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四车间技术主任、东安动力配套部副科长、部长助理、东安动力锻铸厂副厂长、东安动力铸造公司总经理、东安动力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兼变速器分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学军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动力技术部设计所设计员、室主任,206车间技术主任、制造工程部技术科副科长,锻铸厂31车间主任、204车间主任,供应配套部副部长、质量保证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杨宝全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动力技术部设计员、副科长,研发中心研究所发动机室副主任、主任,研发中心副主任、市场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江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集团统计员,东安动力销售部市场调研员、资产经营部计划员,证券部证券事务科副科长,现任东安动力董事会秘书助理兼证券事务科科长、证券事务代表。2005年6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岳东超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加入东安动力证券部,现任东安动力证券事务科证券管理员。2013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股票代码:600178 编号:临2015-03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通知于2015年6月16日送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职工监事刘堃共同组成六届监事会。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于2015年6月26日16:0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陈剑锋监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李伟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陈剑锋先生以3票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5-03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5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通知,鉴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决定推荐刘堃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刘堃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东安公司机动厂305车间数控室技术员,机动厂团委书记,东安公司团委副书记,东安公司团委书记,东安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航空机电制造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东安机电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东安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哈航集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哈汽集团工会副主席兼群众工作部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工会副主席兼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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