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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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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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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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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105,708,524.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170,816,000.25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养老A份额、养老B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养老A份额与养老B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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