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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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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在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闵群女士、曹正启先生、汪开江先生、胡奎先生及独立董事赵虎林先生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孟素荷女士及潘克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华英”)、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州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淮滨华英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将淮滨华英种鸡链式料线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103.9219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陈州华英拟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将陈州华英冷风机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046.1368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淮滨华英、陈州华英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其“售后回租”所包含的设备及物件,按期向海通恒信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淮滨华英、陈州华英可以分别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购买其租赁设备所有权。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淮滨华英、陈州华英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就其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2200万元和不超过2100万元。上述担保额总计不超过为43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15年7月14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5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华英”)、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州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淮滨华英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将淮滨华英种鸡链式料线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103.9219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陈州华英拟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将陈州华英冷风机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046.1368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淮滨华英、陈州华英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其“售后回租”所包含的设备及物件,按期向海通恒信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淮滨华英、陈州华英可以分别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购买其租赁设备所有权。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方情况介绍

 1、 恒信租赁公司情况介绍

 (1)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3)法定代表人:任澎

 (4)注册资本:美元 52300 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淮滨华英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新华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禽业养殖、屠宰加工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陈州华英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淮阳县城关镇南环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种禽养殖;商品鸡养殖;禽类屠宰加工经营;饲料加工、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为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三、融资回租合同的主要内容

 1、淮滨华英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拟签订《融资回租合同》

 (1)合同双方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交易的标的

 ■

 ■

 (3)合同生效、起租及到期选择权: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预计起租日为 2015 年06 月 30 日,预计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 2015 年06 月 30 日。合同项下的实际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冲抵首付款、租赁保证金、预付保险费、第一期租金及《咨询服务协议》(编号:CRL15A0357001)项下的全部服务费用后的剩余转让价款之日。租赁期自实际起租日起三年。租赁期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可以以100元人民币转移给承租人。

 (4)租赁方式、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转让价格为1961.7974万元人民币,租金总期数共36期,合同总计为2103.9219 万元人民币(包含首付款、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期间为每一个月支付一期,支付方式为每期期初先付,第一期租金为 47.5434 万元人民币,每期租金不变。

 2、陈州华英与与恒信租赁公司拟签订《融资回租合同》

 (1)合同双方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交易的标的

 ■

 (3)合同生效、起租及到期选择权: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预计起租日为 2015 年06 月 30 日,预计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 2015 年06 月 30 日。合同项下的实际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冲抵首付款、租赁保证金、预付保险费、第一期租金及《咨询服务协议》(编号:CRL15A0355001)项下的全部服务费用后的剩余转让价款之日。租赁期自实际起租日起三年。租赁期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可以以100元人民币转移给承租人。

 (4)租赁方式、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转让价格为1907.9160万元人民币,合同总计为2046.1368万元人民币(包含首付款、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期间为每一个月支付一期,支付方式为每期期初支付,第一期租金为46.2376 万元人民币,每期租金不变。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保证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租赁公司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项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拟以自有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5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华英”)、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州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为保障淮滨华英、陈州华英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就其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2200万元和不超过2100万元。上述担保额总计不超过为43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淮滨华英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河南淮滨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新华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禽业养殖、屠宰加工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淮滨华英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2014年期末,淮滨华英资产负债率为56.94%。

 2、陈州华英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淮阳县城关镇南环路6号

 (3)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种禽养殖;商品鸡养殖;禽类屠宰加工经营;饲料加工、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为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陈州华英系公司独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2014年期末,陈州华英资产负债率为75.77%。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书》的具体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淮滨华英、陈州华英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其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保证淮滨华英和陈州华英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租赁公司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项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伍仟捌佰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7%。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叁仟零捌拾肆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5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7月14日15:00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14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13日(周一)- 2015年7月14日(周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7日(周二)。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层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1;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李远平、高翔

 联系电话:(0376)3119896

 联系传真:(0376)39310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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