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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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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星辰水电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持有其75.86%的股权)以送电线路(一期)工程为标的物并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四川金石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进行期限为5年,租赁利率为5.5%、保证金为7%、手续费为5.3%的融资租赁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为8723.90万元。

 此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星辰水电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3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星辰水电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持有其75.86%的股权)

 ●本次担保数量:公司按出资比例75.86%的份额提供8723.90万元的担保(期限伍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不超过170,208.25万元(其中161,484.35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此次为星辰水电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2015年6月25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星辰水电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以送电线路(一期)工程为标的物,并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四川金石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进行期限为5年,租赁利率为5.5%、保证金为7%、手续费为5.3%的融资租赁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为8723.90万元。通过此次融资将有力缓解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所属泗耳河一、三级水电站工程建设的资金缺口,保障星辰水电长远发展和日常运营需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平武县泗耳藏族乡茶坊村

 3、法定代表人:张森

 4、注册资本:9,206.35万元

 5、经营范围:水电项目投资、开发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86%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持有其75.86%的股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实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208.25万元(其中161,484.35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为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15-03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3日 14点30分——15时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3日

 至2015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5年7月13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唐燕华 汪晶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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