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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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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5-015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6.5%

 ·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对象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或“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安矿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向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6.5%(较目前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7.45%),由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为具体经办银行,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义安矿业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基控股”)分别按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属非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属董事会权限内批准后可实施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6.5%。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正村乡中岳村

 法定代表人:王宏昭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煤炭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

 义安矿业是由大有能源与万基控股共同持股的煤炭企业,注册资本为33,259.85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分别为:大有能源出资16,796.22万元,持有50.5%股权;万基控股出资16,463.63万元,持有49.5%股权。

 义安矿业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如有)

 (一)公司本次对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的一方担保人义煤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338,439.0347万元,始建于1958年,其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下: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0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19%;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6.61%;河南丰利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0%。义煤集团经营范围为: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发电;国内贸易;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底,义煤集团资产总额474.66亿元,负债总额347.26亿元,所有者权益127.4亿元,资产负债率73.16%,营业收入333.26亿元,利润-2.9亿元。

 (二)公司本次对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另一方担保人为万基控股,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生产、铝冶炼及制品、阳极炭块、金属钠、钢铸件制造等。截止2014年底,万基控股资产总额188.65亿元,净资产18.57亿元,营业收入182.2亿元,利润-12.4亿元。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对委托贷款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由第三方提供足额贷款担保,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结合委托贷款对象在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委托贷款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积极的措施:

 1、委托贷款到期后委托贷款对象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委托贷款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3000万元,未出现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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