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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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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妖魔化杠杆交易
□本报记者 费杨生 王小伟

 □本报记者 费杨生 王小伟

 

 A股的本轮调整引起市场各方对杠杆交易的热议,有的认为杠杆交易是本轮暴跌的“元凶”,造成投资者“踩踏”,放大了调整幅度。此间观察家指出,杠杆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的一种合理工具,引入并规范发展杠杆交易是A股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其具有“双刃剑”效应,不宜全民杠杆,也不应妖魔化杠杆交易。投资者应时刻牢记风险意识,根据自身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慎用杠杆。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说,如果从杠杆式交易市场角度看,杠杆放给谁,谁就将获得快速发展。初期,杠杆主要给了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利差得到了集中体现;后来,把杠杆通过特殊的表现形式给了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几年,杠杆对证券市场开放,权益投资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从股票交易的角度来看,目前A股市场的杠杆交易形式主要有融资融券、伞形信托、银行借贷、配资公司配资以及其他民间借贷资金等形式。(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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