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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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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2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3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6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该《细则》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3、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则》。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2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5年6月16日收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肖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肖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肖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文先生辞职后,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肖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色地履行了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肖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5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刘建军先生的简历:男,中国国籍,197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2012年5月至2015年6月,任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公司将督促刘建军先生尽快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学习,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建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大道319号新天地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10013

 电话:0731-88936156

 传真:0731-88936158

 电子邮箱: 412371650@qq.com@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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