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生物;股票代码:002166)于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号)。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号、037号、039号)。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因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生物;股票代码:002166)将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