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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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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为其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提供的担保期限已到期,为保障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继续为江苏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4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6年6月5日。

 淮钢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淮”)提供的担保期限已到期,为解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缺口,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继续按持股比例为江苏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14.39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7年6月14日。

 本次为淮钢公司向江苏利淮及江苏天淮提供18.39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于2015年6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淮钢公司本次核销往来款项的单位已注销或无法取得联系,经淮钢公司相关人员全力追讨,确已无法收回。淮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核销的公告》内容于2015年6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7月6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定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于2015年6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淮钢公司需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核销后淮钢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了核销往来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今后债权清收工作。同意淮钢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

 《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核销的公告》内容于2015年6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是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3.79%的股权。

 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是淮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钢持有其75%的股权。

 江苏天淮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淮”)是淮钢公司的参股公司,淮钢持有其40%的股权。

 淮钢公司为江苏利淮提供的担保期限到期,为保障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继续为江苏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4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6年6月5日。

 淮钢公司为江苏天淮提供的担保期限到期,为解决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缺口,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按持股比例继续为江苏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14.39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7年6月14日。

 截止目前,淮钢公司累计为江苏利淮及江苏天淮提供18.39亿元的授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68%。

 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投票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淮钢公司基本情况

 淮钢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14.31亿元,法定代表人陆锦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钢铁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冶金炉料的生产销售;普通机械修造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14年度,淮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98亿元,净利润0.51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淮钢公司总资产为70.07亿元,净资产为37.63亿元,资产负债率46.30%。本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江苏利淮基本情况

 江苏利淮成立于1993年6月11日,注册资本7.26亿元,法定代表人季永新,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齿轮钢、轴承钢、弹簧钢、优碳钢、冷镦钢、低合金钢、普碳钢、钢棒材,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2014年度,江苏利淮实现营业收入96.37亿元,净利润0.83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江苏利淮总资产为36.47亿元,净资产为25.19亿元,资产负债率30.93%。本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3、江苏天淮基本情况

 江苏天淮成立于2009年8月5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朱学强,经营范围:无缝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4年度,江苏天淮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净利润-1.53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天淮总资产为42.18亿元,净资产为8.47亿元,资产负债率79.92%。本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江苏利淮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继续为江苏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4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6年6月5日。

 为解决江苏天淮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缺口,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按持股比例继续为江苏天淮提供担保,续保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共计14.39亿元,该担保额度到期日为2017年6月14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淮钢公司累计为其子公司江苏利淮提供4亿元的授信担保额度(公司对淮钢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3.79%,公司应承担的担保额度为2.55亿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9.50%。淮钢公司实际对江苏利淮承担0.74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公司实际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47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

 截止本公告日,淮钢公司按持股比例累计为江苏天淮提供14.39亿元的授信担保额度(公司对淮钢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3.79%,公司应承担的担保额度为9.18亿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4.18%。淮钢公司实际对江苏天淮承担3.62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公司实际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2.3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8.60%。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其它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时清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对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账务核销。

 本次核销往来款项的单位已注销或无法取得联系,经淮钢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确认的淮钢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3,276,790.9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核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投票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核销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投票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淮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且核销后淮钢公司财务部已建立核销往来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今后债权清收工作。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核销,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淮钢公司本次核销往来款项的单位已注销或无法取得联系,经淮钢公司相关人员全力追讨,确已无法收回。淮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及淮钢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的反映了淮钢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淮钢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了核销往来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今后债权清收工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本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坏账核销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淮钢公司需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核销后淮钢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了核销往来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今后债权清收工作。同意淮钢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决定将于2015年7月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5日—2015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5日15:00至2015年7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披露时间:2015年6月20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7月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4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5。

 2、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沙钢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就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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