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1
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截至目前,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丰”)和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兴瑞丰”)分别提供的60,030万元和20,000万元、共计80,0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尚未解除。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将青岛润丰和瑞丰铝板出售给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实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后,瑞丰铝板、青岛润丰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在80,030万元的额度内向博兴瑞丰、青岛润丰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已出具承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18个月内解除上述全部担保,若因违反该等承诺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其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请审议同意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在80,030万元的额度内向博兴瑞丰、青岛润丰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8,947.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8,050.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896.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33.59万元。
2、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青岛润丰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箔、铝板、铝带,铝产品技术服务;厂房、设备出租;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6,796.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5,575.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221.1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04.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前,鲁丰环保为瑞丰铝板、青岛润丰提供的80,030万元担保尚未解除,具体如下: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主债权金额(万元) | 主债权期限 | 担保方式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 2,000 | 2015.01.06-2015.12.16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 3,000 | 2015.01.06-2015.12.16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 5,000 | 2015.01.13-2016.01.12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 5,000 | 2015.01,05-2015.12.14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 5,000 | 2015.01.12-2016.01.11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光大银行青岛分行 | 5,000 | 2014.11.06-2015.11.05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030 | 2011.07.26-2016.0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 4,000 | 2014.12.01-2015.12.01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 2,000 | 2014.12.11-2015.12.11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5,000 | 2015.03.17-2015.10.10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城阳支行 | 1,000 | 2014.10.24-2015.10.24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 | 1,000 | 2014.11.26-2015.11.19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中国银行青岛海尔路支行 | 5,000 | 2014.10.09-2015.10.07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 6,000 | 2014.08.07-2015.08.06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青岛润丰 |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 6,000 | 2014.07.30-2015.07.29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瑞丰铝板 | 建设银行博兴支行 | 2,000 | 2015.03.12-2015.09.08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瑞丰铝板 | 中国银行博兴支行 | 8,000 | 2014.10.09-2015.10.08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瑞丰铝板 | 东营银行博兴支行 | 5,000 | 2015.02.09-2015.08.06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瑞丰铝板 | 平安银行济南支行 | 4,000 | 2014.12.08-2015.12.08 | 连带责任保证 |
鲁丰环保 | 瑞丰铝板 | 平安银行济南支行 | 1,000 | 2014.07.18-2015.07.18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计 | 80,030 | | |
2、担保期限: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鲁丰环保拟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在80,030万元的额度内向瑞丰铝板、青岛润丰提供担保。
3、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以自身信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对公司已作出的对外担保义务的继续履行,符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瑞丰铝板亦有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出具的承诺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于荣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担保合同;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2
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截至目前,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提供的28,217.28万元最高额抵押尚未解除。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将瑞丰铝板出售给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实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后,瑞丰铝板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在28,217.28万元的额度内向瑞丰铝板提供抵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已出具承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18个月内解除上述全部抵押,若因违反该等承诺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其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请审议同意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在28,217.28万元的额度内向瑞丰铝板提供抵押。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8,947.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8,050.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896.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33.59万元。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3年12月26日,瑞丰铝板与建设银行博兴支行签订编号为2013抵押字第027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瑞丰铝板以博工高抵登字(2013)第0241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的设备一宗为其与建设银行博兴支行在2013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余额为28,217.28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2015年6月19日,鲁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议案》,决议同意鲁丰环保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后18个月内继续以上述资产在28,217.28万元的额度内向瑞丰铝板提供抵押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抵押事项系对公司已作出的对外担保义务的继续履行,符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瑞丰铝板亦将有向公司提供25,585万元抵押、质押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出具的承诺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抵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于荣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抵押合同;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3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
与关联企业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丰”)、青岛鑫鲁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鲁丰”)关联方之间将进行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拟新增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15年预计金额 |
销售商品 | 远博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65,000 |
租赁土地 | 瑞丰铝板 | 146 |
合计 | | 65,146 |
预计201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65,146万元,若超过上述金额,需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永丰路8号
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成立日期:2015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节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新型环保材料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进行的凭许可证经营)。
2、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8,947.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8,050.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896.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33.59万元。
3、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青岛润丰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箔、铝板、铝带,铝产品技术服务;厂房、设备出租;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6,796.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5,575.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221.1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504.51万元。
4、青岛鑫鲁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通山路11号-1033
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青岛鑫鲁丰主要从事环保及节能材料、铝制品的技术研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934.9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59.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275.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24.29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毕后,远博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6、履约能力分析
远博实业及其上述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于荣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后与关联企业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4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5月22日公告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与此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达成,并于2015年6月20日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实行公告重组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制度。因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5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鲁丰环保、代码:002379)自2015年5月22日起因重大事项停牌;2015年6月5日,公司公告该等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公告披露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出售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5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期:2015年7月1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5日-2015年7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5日下午15:00至7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公司会议室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资产整合
(3)标的资产
(4)标的资产的对价及支付方式
(5)标的资产交割
(6)对价支付期限
(7)与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的处置
(8)人员安置
(9)期间损益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5、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与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与关联企业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7月2日 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邮政编码:256500
联 系 人:王平
电 话:0543-2161727
传 真:0543-2161727
五、其他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9;投票简称:鲁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议案名称 | 对应
申报价格 |
总表决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元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3.01 | 交易对方 | 3.01元 |
3.02 | 资产整合 | 3.02元 |
3.03 | 标的资产 | 3.03元 |
3.04 | 标的资产的对价及支付方式 | 3.04元 |
3.05 | 标的资产交割 | 3.05元 |
3.06 | 对价支付期限 | 3.06元 |
3.07 | 与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的处置 | 3.07元 |
3.08 | 人员安置 | 3.08元 |
3.09 | 期间损益安排 | 3.09元 |
3.10 | 决议有效期 | 3.10元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4.00元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六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与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议案七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八 |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 8.00元 |
议案九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元 |
议案十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元 |
议案十一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议案》 | 11.00元 |
议案十二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与关联企业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鲁丰环保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5日15:00至2015年7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15年7月6日召开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以下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总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01 | 交易对方 | | | |
3.02 | 资产整合 | | | |
3.03 | 标的资产 | | | |
3.04 | 标的资产的对价及支付方式 | | | |
3.05 | 标的资产交割 | | | |
3.06 | 对价支付期限 | | | |
3.07 | 与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的处置 | | | |
3.08 | 人员安置 | | | |
3.09 | 期间损益安排 | | | |
3.10 | 决议有效期 | | |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议案六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与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 | | |
议案七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
议案八 |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议案九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议案十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议案十一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向关联方提供抵押的议案》 | | | |
议案十二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与关联企业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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