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中期票据获得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6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和2015年2月1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6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5年度中期票据发行已于2015年6月12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并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67号),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作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置换部分利率较高的银行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