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请详见附件)。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情况,同意本公司《公司章程》第3.5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62,725,370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459,589,808股,占总股本的33.73%;境内上市内资股903,135,562股,占总股本的66.27%。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2,725,370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18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实施及管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鉴于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已实施完毕,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原第3.5条:
原规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58,495,560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459,589,808股,占总股本的33.83%;境内上市内资股898,905,752股,占总股本的66.17%。
现修改为: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62,725,370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459,589,808股,占总股本的33.73%;境内上市内资股903,135,562股,占总股本的66.27%。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2,725,370元。
本公司已于201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股份变动登记手续,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将自本次行权股份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