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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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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36号”《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388,367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斐、张喜慧。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文君、刘辉

 联系电话:0576-88038738 、88038286

 传真:0576-880382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762782

 传真:021-68762720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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