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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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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时在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闵群女士、曹正启先生、胡奎先生、汪开江先生、独立董事赵虎林先生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孟素荷女士及潘克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自建养殖场的议案》;

 随着公司六期工程的竣工投产,年生产加工能力已达到1.4亿只,产品更趋于多样化、系列化,产品品质更适应参与市场竞争。为满足现有的屠宰加工能力,提高出口产品供应量,拟建设10座年出栏60万只樱桃谷鸭养殖场。

 本次拟自建养殖场共计10处,租地总面积共计约433,914㎡,项目总投资10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00万元。建成后养殖场的养殖能力共计约600万只。项目建设期一年,投产第一年达80%,第二年达100%。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192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900万元。本次公司自建养殖场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已委托其所在村委会代为签署《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

 公司自建养殖场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的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以及实行规范化的养殖管理模式来管理养殖场。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自建养殖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对外出口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自然人王颂颂、陈沛羽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王颂颂、陈沛羽持有的菏泽华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食品”)60%、40%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运食品100%的股权。华运食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投资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莘县诚信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县诚信”)签订了《法人联营合同》,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潢川县华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诚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莘县诚信以现金方式出资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

 华诚科技成立后将启动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是以病死变质畜禽和不能作为饲料原料加工的所有养殖、孵化、屠宰环节的废弃物为原料,通过消毒无菌、生物发酵或高温湿化等技术加工成有机肥料,为农业生产提供大量的优质有机肥源,把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效结合起来,减少农业生产对化学肥料的依赖,促进农业生态系列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项目建成营运后能有效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和畜禽疫情控制,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禽防疫安全。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投资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自建养殖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随着公司六期工程的竣工投产,年生产加工能力已达到1.4亿只,产品更趋于多样化、系列化,产品品质更适应参与市场竞争。为满足现有的屠宰加工能力,提高出口产品供应量,拟建设10座年出栏60万只樱桃谷鸭养殖场。

 一、自建养殖场概况

 1、本次拟自建养殖场共计10处,租地总面积共计约433,914㎡,项目总投资10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00万元。建成后养殖场的养殖能力共计约600万只。项目建设期一年,投产第一年达80%,第二年达100%。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192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900万元。

 2、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自建养殖场租赁土地情况统计

 ■

 ■

 4、本次交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已委托其所在村委会代为签署《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名称:

 甲方:某村委会(如:魏岗乡凤淮村委会)

 乙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面积

 出租土地已经经过乡(镇)土地用地调整规划后,为一般耕地。每宗出租土地情况详见文中:自建养殖场租赁土地情况统计。

 3、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13年,即自2015年6月1日至2028年9月1日止。

 4、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租金为每年每亩600元人民币。考虑到今后物价可能上涨等因素,每五年调整一次租地费。标准为:在每亩600元的基础上递增5%。第一次调整租地费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以后类推。

 5、支付方式和时间

 支付时间为每年12月1日和次年的6月1日前分两次支付给甲方,每次支付年租金总额的50%。由甲方凭有效发票按乙方规定到乙方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甲方应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6、违约责任和争议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一年期租金的3%。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再协商不成时,向潢川县人民法院诉讼。

 7、协议生效及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出租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意向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意向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三、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四、自建养殖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自建600万只商品鸭标准化养殖场完成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养殖能力,使公司养殖与屠宰能力更加配套,增强了公司出口产品的供应能力。

 2、公司本次自建养殖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租地建场会造成部分货币资金的减少,却增加了公司的固定资产,但对公司总资产及业绩将不会造成影响。

 3、公司自建养殖场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的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以及实行规范化的养殖管理模式来管理养殖场。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签署等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意向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自然人王颂颂、陈沛羽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王颂颂、陈沛羽持有的菏泽华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食品”)60%、40%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运食品100%的股权。华运食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华运食品原审批部门的批准,经批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事宜。

 4、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华运食品地址位于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53亩,总资产6560万元,公司地址毗邻市区,交通便利,周边环境良好。公司法人代表王颂颂(女、1985年2月10日、山东省单县单城镇东关外街2号488号、37048119850210****),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投资双方为自然人王颂颂和陈沛羽,双方分别按6:4的比例注资,即300万元:200万元。

 该项目以熟制食品的深加工以及销售为主,产能规模为生产出口成品烤鸭1500吨、出口鸭胸肉及切片3000吨、高级卤制品1500吨、高档鸭血制品3600万盒,合计16800吨。年产值约20000万元,可积极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华运食品于2014年11月获得出口欧盟注册资格,目前已获取欧盟出口产品订单。

 2、华运食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菏泽华运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法人代表:王颂颂

 公司住所:单县人民路(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肉制品(产品明细见副页)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王颂颂持有华运食品60%的股权,陈沛羽持有华运食品4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3、其他说明

 华运食品房产和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以交易标的(华运食品)最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考虑华运食品为新建公司,尤其是其已获得欧盟出口认证,和公司业务互补性强,经三方协商而确定。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运食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4月30日华运食品的净资产为460,405.39元,成交价格为500万元 。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名称:

 甲方(转让方):王颂颂

 乙方(转让方):陈沛羽

 丙方(收购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收购标的

 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乙方分别持有的华运食品60%、40%合计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以华运食品最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本协议三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华运食品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4、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一次性支付。

 5、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的生效

 本框架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并经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人员安置,华运食品人员继续留任。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七、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运食品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市场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对外出口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公司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运食品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八、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购协议》;

 3、华运食品2014年度审计报告;

 4、华运食品2015年4月30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投资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莘县诚信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县诚信”)签订了《法人联营合同》,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潢川县华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诚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莘县诚信以现金方式出资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

 2、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莘县诚信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尹先玲

 公司住所:莘县朝城镇南关(气象站院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角质蛋白、羽毛粉加工、销售,饲料来料加工。(国家禁止和需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莘县诚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与莘县诚信拟以各自的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华诚科技,公司认缴出资总额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莘县诚信认缴出资总额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潢川县华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尹先玲

 公司住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华英禽类加工三厂院内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饲料级油脂及蛋白的加工销售;畜禽无害化处理(国家禁止和许可经营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3、标的公司启动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情况、预计效益评价及可行性说明

 3.1、背景情况

 2014年中央1号文件,就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明确指出支持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加大农业面临污染源防治力度,支持畜禽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基于此,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并启动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是以病死变质畜禽和不能作为饲料原料加工的所有养殖、孵化、屠宰环节的废弃物为原料,通过消毒无菌、生物发酵或高温湿化等技术加工成有机肥料,为农业生产提供大量的优质有机肥源,把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效结合起来,减少农业生产对化学肥料的依赖,促进农业生态系列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

 项目所在地屠宰加工与养殖业发达,可充分保证原料的及时供应,满足项目投产后的生产能力。另外,本项目是环境再生资源的可行项目,不仅充分的利用了当地的资源,而且减少了畜禽类养殖加工对环境的污染,变废为宝,净化环境,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

 3.2、项目概况

 3.2.1 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项目承担单位:潢川县华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承担法人:尹先玲

 项目拟建地点:河南省潢川县、淮滨县、淮阳县、山东省单县

 3.2.2项目方案

 项目产品开发方案是依据目前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的现状,结合畜禽类废弃物的种类和地域的资源条件,重点生产饲料级油脂、有机肥料产品的开发。并通过该项目将具有重要前景的畜禽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先进技术进行系统化、工程化利用,为适应企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3.2.3 建设规模

 年产20000吨有机肥料。

 3.2.4 建设周期:

 采用连续投入分步实施的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

 3.2.5 建设内容

 本项目利用公司绿色养殖基地优势和屠宰、食品加工技术产业优势及政府对社会畜禽类养殖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要求,通过技术和资金的投入,新建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主要组成为生产车间、供电、供热、给排水、化验和总图工程等。新增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新增主要设备40台(套)。

 3.2.6 投资方案

 投资总额4100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1458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2278万元,预备费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0万元)。

 其中,潢川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原有厂房、锅炉、污水站等资源),占地面积10亩左右。设计单班处理废弃物能力每天30吨(一期每天处理20吨,二期每天处理10吨),可处理当地畜禽(病死)等废弃物10800吨/年,解决当地就业近20人,生产有机肥原料3300多吨/年。

 淮阳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左右。设计单班处理畜禽等废弃物能力每天50吨(一期每天处理25吨,二期每天处理25吨)。可处理当地畜禽(病死)等废弃物近20000吨/年。解决当地就业近30多人,生产有机肥原料6000多吨/年。

 淮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0多亩。设计单班处理废弃物能力每天40吨(一期每天处理20吨,二期每天处理20吨),可处理当地畜禽(病死)等废弃物15000吨/年。解决当地就业近30人,生产有机肥原料5000多吨/年。

 单县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左右。设计单班处理废弃物能力每天60吨(一期每天处理30吨,二期每天处理30吨),可处理当地畜禽(病死)等废弃物近25000吨/年。解决当地就业30多人,生产有机肥原料8000多吨/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项目效益评价

 该项目全面投产后,经济效益较好。同时,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将给当地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其中,潢川项目预计将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570万元,年新增利润123.75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

 淮阳项目预计将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1026万元,年新增利润222.75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

 淮滨项目预计将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836万元,年新增利润181.5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

 单县项目预计将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1368万元,年新增利润297万元;投资回收期5年。

 3.4、项目可行性说明

 该项目彻底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14】187号)精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促进公司养殖业、加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能进一步提高养殖疫病防控能力,能极大改善公司的环境状况,能最大限度提高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能进一步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项目总体建设可行。

 3.4.1盈亏平衡分析

 本项目设定销售量与产量相同,变动成本随产品变化,固定成本与产量无关,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的生产能力利用率进行盈亏平衡分析。

 项目达到设计能力的70%,企业就可保本经营,说明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3.4.2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必免不了有多种影响因素影响企业实施效益。为了查清多种因素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对主要因素单独发生变化,项目经济效益变化的敏感度进行了分析。

 通过分析,影响项目经济效益变化最为敏感的因素是产品的销售价格的变化,因此在项目运行时要注意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法人连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主体

 甲方:莘县诚信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合资公司---华诚科技。

 2、联营宗旨、联营项目与范围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双赢的原则,合资公司将甲方的生产技术优势和乙方的场地资源优势互补。

 (2)联营范围:

 蛋白饲料类加工、饲料级油脂加工、有机肥料加工、其他与当地政府约定的畜禽类废弃物处理项目。

 3、联合出资方式、数额

 华诚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启动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4100万元。其中甲方投资213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2%;乙方投资196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8%。

 投资缴付日期:按投资比例和需求及时出资。

 4、联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华诚科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五名,其中甲方三名,乙方两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两年。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董事会聘任。

 5、《法人联营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6、华诚科技董事会负责办理注册登记,开设银行账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诚科技成立后将启动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将具有重要前景的畜禽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先进技术进行系统化、工程化利用,为适应企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华诚科技设立不仅符合国家畜禽防疫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而且投资项目建成营运后能有效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和畜禽疫情控制,保障了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禽防疫安全。本次投资预计对公司2015年经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项目后续建设等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法人联营合同》;

 3、《畜禽类屠宰与养殖孵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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