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大利通”)和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基金”)合作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由公司出资300万元、山南大利通出资300万元、新奥基金出资400万元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并购基金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滨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升达新奥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宿迁)有限公司
2、注册号:32139200000450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数据中心知浩楼527室
5、法定代表人:王延秋
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