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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于2015年 6月17日收到债权人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1、2015年6月17日,我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出具的《关于债权转让及进行账务处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截止2015年1月1日,中房集团对我公司尚有债权合计人民币190,000,000元,经中房集团与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协商,中房集团将对我公司的该笔债权转让给中住地产。据此,我公司确认对中住地产的债务并向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2、2015年6月17日,兆嘉公司收到其债权人中房集团出具的《关于债权转让及进行账务处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截止2015年1月1日,中房集团对兆嘉公司尚有债权人民币258,364,277.61元,经中房集团与中住地产协商,中房集团将对兆嘉公司的该笔债权转让给中住地产。据此,兆嘉公司确认对中住地产的债务并向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二、关于债权人转让债权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住地产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也是中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对于此次债权人变更,我公司、兆嘉公司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上述事项对我公司、兆嘉公司财务指标及利润不构成影响,我公司、兆嘉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