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35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的总股本360,164,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1.35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5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788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5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5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5年6月29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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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法规部 咨询联系人:宋文宝、杜宇
咨询电话:0086-411-86538130 传真电话:0086-411-86654530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5-036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3:00 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B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8、参加会议的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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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凭借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6月17日起至6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投票代码:360530
2、投票简称:大冷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大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相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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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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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86-411)86538130
传真:(86-411)86654530
联系人:宋文宝、杜宇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邮编:116033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 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决权行使具体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空格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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