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5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集团”)《减持股份告知函》:为满足当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宜昌兴发集团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本次减持前,宜昌兴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9,511,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本次减持后,宜昌兴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4,311,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