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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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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证500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中证500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6月19日结束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进行认购。为了方便投资人,现对发售时间提示如下: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9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19日。

 参与本基金认购的发售机构如下:

 一、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三、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财达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财达证券为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数据300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5年6月16日起,投资人可前往财达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大数据300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财达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财达证券客服电话:4006128888

 财达证券网址:www.S10000.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上海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上海银行为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数据300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5年6月16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上海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大数据300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海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上海银行客服电话:95594

 上海银行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起对旗下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利淘”)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份额

 自2015年6月1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南方利淘A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1183。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二)南方利淘C类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01504。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与A类份额申购费率相同,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或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合同》“二、释义”中增加:

 “4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6、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二)在《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在《基金合同》“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将“一、基金管理人”之“(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中“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17)小点的合同原文: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修改为: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四)在《基金合同》“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中:

 1、将“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5)小点合同原文: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修改为: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2、将“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1)小点合同原文: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修改为: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五)在《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和税收”中:

 1、在“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2、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将“四、费用调整”合同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在《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

 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合同原文: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修改为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七)在《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第(16)小点合同原文: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修改为: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八)在《基金合同》“二十四、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关于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起对旗下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利鑫”)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份额

 自2015年6月1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南方利鑫A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1334。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二)南方利鑫C类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01503。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与A类份额额申购费率相同,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或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

 “4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6、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二)在《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将“一、基金管理人”之“(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中“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17)小点的合同原文: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修改为: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四)在《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中:

 1、将“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5)小点合同原文: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修改为: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2、将“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1)小点合同原文: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修改为: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五)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和税收”中:

 1、在“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2、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将“四、费用调整”合同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

 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合同原文: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修改为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七)在《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第(16)小点合同原文: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修改为: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八)在《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关于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和托管费、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起对旗下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的称“本基金”或“南方利众”)下调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和托管费

 自2015年6月18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费率由1.5%年费率下降为1.0%年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由0.25%年费率下降为0.2%年费率。

 二、增加C类份额

 自2015年6月1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南方利众A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1335。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二)南方利众C类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01505。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与A类份额额申购费率相同,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三、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和托管费、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或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合同》“二、释义”中增加:

 “4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6、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7、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二)在《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在《基金合同》“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将“一、基金管理人”之“(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中“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17)小点的合同原文: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修改为: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四)在《基金合同》“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中:

 1、将“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5)小点合同原文: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修改为: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2、将“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第(1)小点合同原文: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修改为: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五)在《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和税收”中:

 1、在“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下序号依次修改。

 2、将“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合同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将“四、费用调整”合同原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在《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

 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合同原文: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修改为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七)在《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之“(七)临时报告”第(16)小点合同原文: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修改为: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八)在《基金合同》“二十四、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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