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6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7月4日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分别经201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7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截至2015年7月20日。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98,404,825股(含98,404,825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41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公司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4-039号公告)。但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实际经营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为避免上市公司遭受更大损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浙江德美实施歇业清算,并将启动法律程序,追究浙江德美相关当事人责任,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止(详见2015-014号公告)。

 201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桐公经立告字【2015】第29号)立案告知书,浙江德美实际经营人王钊德等人职务侵占等犯罪一案,现浙江德美实际经营人王钊德、王国友等人已被桐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相关专业机构就上述事项,正在进行全面的司法审计。

 公司认为,继续推进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最大程度利用资本市场和行业契机,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实现多方共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推进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重新启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关于恢复审核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推进相关工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