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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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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15-030号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由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 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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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咨询联系人:黄仁静、张元

 咨询电话:010-58815527

 传真:010-58815521

 七、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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