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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 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以“重大诉讼公告”(编号:2014-052)披露,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请求法院判令解散被告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通用公司”),广州中院于2014年10月22日决定立案受理(案号为:201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62号)。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经多方协商,本公司与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通用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全部香雪制药股权后,按通用公司税后收益的40%向本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将持有通用公司40%的股权以696万元转让给太平洋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

 截止至2015年5月29日,通用公司已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应分配利润5896.15万元,受太平洋公司指定受让上述股权的广州启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已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696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向广州中院申请撤诉上述案件,广州中院于近日向本公司签发《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62-4号),裁定准许本公司撤回起诉。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5年6月11日14:30。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6月10日15:00-2015年6月11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6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梁柏松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8人,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0 人,通过现场表决方式投票的股东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51,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8.90%。其中,网络表决股份0股,现场表决股份205,451,316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1、《美达股份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2、《美达股份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3、《美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4、《美达股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28,139,6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5、《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6、《美达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8.1选举梁柏松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2选举郭敏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3选举梁金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4选举梁雪华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5选举陈雄斌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6选举李龙俊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7选举徐东华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8选举李汉国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8.9选举袁红林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梁柏松、郭敏、梁金安、梁雪华、陈雄斌、李龙俊、徐东华、李汉国、袁红林。

 9、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如下:

 9.1选举关金辉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9.2选举汤朝阳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5,451,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6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的有0股;弃权的有0股。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关金辉、汤朝阳、苏建波(苏建波为职工代表监事,经2015年6月10日公司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吴年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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