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05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4 月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扣税情况

 1、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8,4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33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078,428,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

 咨询联系人:金波

 咨询电话:0796-7088866

 传真电话:0796-7088855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