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赵伟建、贾叙东、黄新国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推进相关工作。
此次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事项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各方仍将按计划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