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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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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5-03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相关内容

 201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威华股份2015-026号临时公告)},定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目前租用的广东省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7楼,作为公司新的法定注册地址使用。

 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97.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3%)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李建华先生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两项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李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3%,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李建华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李建华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增加的两项临时提案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的议案(临时提案)》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西阳镇龙坑村,邮政编码:514021。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7楼,邮政编码:514021。

 (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年6月25日,公司将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本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的议案(临时提案)》等议案,鉴于上述部分议案,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4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公司董事会就2014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6、现场会议地点: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9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9、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6、《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订);

 9、《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订);

 10、《独立董事制度》(2015年4月修订);

 1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5年4月修订);

 12、《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4月修订);

 13、《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的议案(临时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除第13、14两项临时提案外,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路远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7楼

 信函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梅州市沿江东路滨江新村B00栋7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4021。

 (四)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投票代码:362240

 投票简称:威华投票

 ■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40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议案一, 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

 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下表:

 ■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⑥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威华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4)计票规则

 ①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深证上〔2014〕318号)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②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四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四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四的分项表决为准。

 ③)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⑤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5、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技术故障以及其他不能控制的异常情况导致网络投票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锋、高平富

 电话:0753-2191686;0753-2191163

 传真:0753-2191162

 电子邮箱:whgf@vip.163.com;liufeng@gdweihua.cn

 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通知。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威华股份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号:

 持股数:

 日期:2015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具体指示,则由委托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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