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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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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3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30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项目路面控制性工程施工(LM2标段)(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穗大广[2015]26号“大广公司关于更改各路面施工标名称的通知”将原L1标段更改为LM2标段)项目候选人及中标单位,金额叁亿伍仟零肆拾陆万肆仟叁佰贰拾贰元(¥350,464,322.00)。

 目前路桥集团与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绍连

 经营范围:筹划、设计、兴建和经营管理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粤境段项目以及配套服务设施。

 2、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823.9634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经营范围: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施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为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路面控制性工程第LM2标段,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零肆拾陆万肆仟叁佰贰拾贰元(¥350,464,322.00)。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5.12%,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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