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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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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购买山西白家老药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门店资产
及其存货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5-05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购买山西白家老药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门店资产

及其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项目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后的并购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门店租赁房产成本上升风险。随着近几年来全国房价的不断上涨,房屋的租赁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将给公司带来营业场所租金成本提高的风险。

(三)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医药行业因其产品的特殊性,容易受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影响。随着近年来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实施了公费医疗体制改革政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新医改政策,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对整个医药行业尤其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五)药品降价风险。近年来,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多次调控,对药品零售价格的上限实施限制,对超过限价售药企业进行处罚。大幅度的降价措施,进一步压缩了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空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排除进一步扩大限价范围,增大限价幅度的可能性。公司虽然建有较为完备的区域营销网络,对上游供货商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通过降低进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自身利益,但仍存在因国家进一步限制药品价格,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六)药品安全风险。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如果质量控制的某个环节出现疏忽,影响药品安全,本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通过了GSP、GMP的认证,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生产、采购药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七)行业竞争风险。药品零售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的业务创新正在不断发生变化,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八)连锁门店管理风险。随着营销网络拓展,公司的连锁门店管理半径也在增加。门店数量的增加,给公司的门店管理带来压力,具体包括选址、配送、资金调度、营销和人员等。尽管公司近几年大力建设信息系统,在各省级区域建立物流基地,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以提高连锁门店的管理能力,但随着营销半径增大后,公司的管理能力以及配套能力都要适应门店的增长,这会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如果管理能力不能达到要求,将会出现销售下降、品牌弱化、供货体系紊乱等问题,从而导致经营利润的降低。

一、交易概述

(一)根据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一心堂”)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购买山西白家老药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家老药铺”)所持有11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200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其中80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存货,具体金额以盘点交接计算金额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8次总裁办公会决定,讨论决定同意山西一心堂购买白家老药铺门店资产及其存货。

本次交易的审批在总裁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白家老药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日

经营期限至:2034年9月1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9层1901室

法定代表人:白原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玻璃仪器、健身器材、家用电器的销售;中医科、内科(限分支机构);眼镜的维修及销售售;场地租赁;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截止目前,白家老药铺相关标的资产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山西一心堂拟收购的白家老药铺直营门店11个,门店分布于太原市境内各区、县,店均面积为211.06平方米。具体如下:

区县门店数(家)面积(㎡)
小店区41321.00
迎泽区1100.00

杏花岭区3305.68
尖草萍区190.00
万柏林区2505.00
总计112321.68

四、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白家老药铺直属门店的资金来源于山西一心堂自有资金。

五、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现场调查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为2800万元,其中800万元存货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双方盘点交接确认为准。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山西一心堂以自有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购买白家老药铺门店资产及存货。其中200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并以8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存货,所购买存货具体金额以最终实物交接盘点计算金额为准。交易双方在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后就此项交易签署《药店转让协议》,在签署药店转让协议之日起45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白家老药铺门店,将为山西一心堂扩张太原市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扩大山西一心堂在山西省的市场占有率,综合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2、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山西一心堂在太原市市场将得到巩固,为后续的扩张打下良好基础。

4、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如果2015年7月份完成交割,预计该标的门店2015年8月至12月增加销售额1440万元(含税销售额),增加净利润35万元;2016年预计该标的门店增加销售额为3460万元(含税销售额),增加净利润为85万元。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5-05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一心堂,证券代码:002727)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42、2015-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公司进一步了解与核实,该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2015-054号、2015-05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标的资产为与公司同行业的医药商业企业。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包括各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拟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聘请有关中介团队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积极推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拟定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等各项工作。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相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结束,公司预计在2015年6月10日前无法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自发布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公告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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